淘宝网关于炒作信用度处罚规则
惩罚很严重,看样子淘宝是下定决心了,希望大家不会被波及,还是那句老话,老老实实一步一步慢慢做起来就好了。
一、“炒作信用度”行为的定义: 交易双方以一方或双方增加“会员积累信用”为目的,虚构交易事实或实施其它足以影响他人“会员积累信用”的行为。
二、处罚规则1、炒作评价100条以上(包括100条),删除违规评价,作"公示警告"90天处理,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90)天。
2、炒作评价31-99条以上,删除违规评价,作"公示警告"30天处理,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30)天。
3、炒作评价30条以下(包括30条),删除违规评价,作"公示警告"30天处理。
4、对于炒作信用度的行为,淘宝除按照本规则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有权在删除违规好评对应的评价积分后,对该评价记-2分。
5、淘宝有权根据其自身的判断,认定会员是否存在“炒作信用度”的行为,并有权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对淘宝认定其存在炒作信用度行为的会员给予处罚。
三、其他
1、除给予上述处罚外,对于淘宝认定其有炒作信用度行为的会员,淘宝有权删除该会员在淘宝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并永久性拒绝为该会员提供服务。
2、对于从处理之日起再次有炒作信用度行为的会员,淘宝有权删除该会员在淘宝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并永久性拒绝为该会员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