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发货后货入骗子手 网购出现第三方欺诈新骗局
买家付了款,卖家也发了货,但因为轻信聊天工具上的留言,最终货物不是到了付款的买家手里而是落入行骗者手中,买卖双方因此蒙受损失。6月8日,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买家和卖家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支付宝的交易流程,以防范类似的第三方欺诈风险。
此前,支付宝表示正在推动国内首个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出台。针对这类欺诈行为,支付宝方面称,一经查实会永久终止向行骗者提供支付宝服务,并将通过数据共享向所有合作伙伴传达,这对其使用很多金融服务将造成影响。
战女士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珠宝首饰店,她向支付宝反映称,一个名为“car1971”的“买家”通过某聊天工具找到她,说要购买9克共计1930元的金饰。战女士的淘宝网店就有支付宝的支付接口能够进行付款,但“car1971”说不想直接在淘宝上购买,他提供了一个账号,要求战女士在支付宝网站内创建一个担保交易进行付款。战女士以前没碰到过这种需求,但为了做成这笔生意,还是同意了。
支付宝页面显示,“Car1971”提供的账号属于一个昵称为“神秘的猪”、真实姓名为刘某的人。
交易创建后,该账号向支付宝打了款,支付宝也通知战女士发货。不过,“car1971”说,支付宝页面上留的地址有变动,并通过聊天工具给战女士发了另一个发货地址。战女士向“car1971”提供的“新地址”发货后,一直没见到付款的账号确认收货。再后来,付款的账号以没收到货为由申请退款。
战女士后来才知道,付款的账号根本不是“car1971”所有。付款账号所有人刘某称,他在某论坛上发布了羽绒服的求购信息,一个“卖家”通过某聊天工具找到他,表示自己有货而且价格优惠,并让刘某提供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以创建交易进行付款。由于是“担保交易”,刘某也没想到会出现问题。
就这样,买家付了款,卖家发了货,但货物最终到了居中周旋的骗子手中。支付宝方面表示,这种新的第三方欺诈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骗子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在线聊天工具与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后,引导买家付款给卖家,却让卖家发货给自己(诈骗方),导致买家付款收不到货物,卖家发货却收不到款项。
骗子的手法虽然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支付宝风险控制人员表示,只要买卖双方尤其是卖家严格遵守支付宝的交易流程,这样的风险是完全可以被规避的。
据介绍,除了在各个购物网站接入支付接口外,支付宝网站内的“我要付款”、“我要收款”中也能提供站内的担保交易服务,并被一些买卖双方所使用。在支付宝站内交易中,有专门的商品描述、付款原因或者备注等栏目,供双方沟通交易关键信息。买家也可以在支付宝页面上给卖家留下发货地址,如果双方坚持关键信息的真实性,并且卖家严格按照支付宝页面上付款买家留下的发货地址发货,骗子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就不可能成功。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卖家警惕性不高或者为了图方便,往往接受随意写一个商品名称、付款原因,或者接受通过聊天工具等修改收货地址的做法,这就为骗子留下了行骗的空间。
对此,支付宝方面提醒广大用户注意以下防范措施:一、使用支付宝交易时,一定要核对联系人的身份信息,确认是否是与自己交易的支付宝账户的持有人。在交易时,关键信息尽量在支付宝的交易页面中留言沟通,坚持以支付宝交易明细中留下的地址作为收货或退货地址,坚持商品名称、数量等信息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建议客户在注册支付宝时绑定淘宝旺旺,或者具备与支付宝账户可进行有效绑定的即时通讯工具,这有助于实现交易目的,出现交易纠纷时也更便于各方作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