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网店网上售卖非法境外出版物或被判刑
网上开店,已经成为一种新潮的谋生方式,在网上常常能买到一些实体店买不到的商品,这本身就是网络购物一个吸引人的标签。但千万别以为网上销售违法商品就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近日,深圳两名在淘宝网上卖书的网店店主涉嫌非法经营罪在罗湖法院出庭受审。若两人被法院判决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能被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这也是国内罕见的因在网上开店而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刑事案件。
案情回放:
两网店主被控非法经营
两名涉案的网店主王某华和况某慧(女)一直在深圳工作生活,今年4月1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拘留,5月1日被罗湖区检察院正式批捕。上周五,罗湖法院在罗湖看守所开庭审理该案。
检察院查明,况某慧自去年11月开始在网上贩卖书刊。3月31日,市公安局、文化局、罗岗派出所联合执法,在其住处查获无证外文书刊13种共2465本为非法出版物。经审查,况某慧贩卖的外文书刊是在王某华处购买的,王某华自2009年8月开始,就通过淘宝网无证贩卖书刊。随后,联合执法对在王某华处查获的外文书刊5种4785本进行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
检方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两人法律责任。
庭审时,两名被告都表示认罪,不过,其代理律师仍为两人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两被告在主观上并不知道这是非法出版物,向其供货的书店说这属于外贸尾单,是正版残次品。其次,从出版管理条例来讲,这些书籍在内容上不属于非法出版物。在没有查清印刷厂和供货商的情况下,就断定这是非法出版物显得比较草率。
代理律师还认为,若要惩罚应正本清源,现在商家还在销售,淘宝网上也有好几百家在卖,仅深圳就有十几二十家,若只是惩罚本案中的两个被告,有违公平。
记者调查:
涉案书刊网上依然有卖
记者从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了解到,王某华自称从去年8月开始贩卖这些书刊。这批查获的《My Friend Rabbit》等5种出版物,经深圳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是非法入境的境外出版物。而王某华则说这些书是外贸的尾货,是从宝安一个姓陈的女子处买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在华强北一家书店进的货。
随后,记者在淘宝网上找到了王某华所开的网店“星心语网上书店”,该店仍挂在网上经营,卖的都是一些儿童英文书,价格从15元到60元不等。网店的页面打出了醒目的友情提示:“英文原版书,原本是国外出版社或发行商在国内印刷并全部返销国外。因略有瑕疵才会流入国内市场。追求完美品相,不建议购买!”
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涉案书籍《My Friend Rabbit》进行搜索,可以找到26家买卖这本书的网店。在其中一家网店,最近一个月仍然有相关销售记录。这家店铺的店员告诉记者,这种书在国内买不到正规的,是在国外获过奖的儿童读物,比较好卖。
淘宝回应:
网店违法更易被查处
有法律人士指出,这种在网上卖书而被控非法经营的案件,在国内非常罕见,对网络购物市场有警示意义。淘宝网一公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淘宝网对这种违法经营行为有体系的排查处罚措施,包括自动监管和手动排查等,一旦查到贩卖违禁商品的店铺,会对店主进行严厉处罚,还会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动,协助破案。该公关负责人说:“其实在网店经营违禁商品是更容易被查处的。因为我们一直都实行实名开店,每一笔销售记录都会有网上备案,如果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很容易就能掌握到证据。”
律师说法:
网络服务商有审查义务
金卡律师事务所的张兴彬律师认为,目前网上开店立法仍显滞后,没有法律指引,没有工商登记,没有严格的提前约束机制,导致一些网店主销售违禁商品的门槛很低。对于个人网店主而言,尽管在网上开店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7月1日以后相关法规也只要求个人网店主实名向网络服务商进行登记,只有具备条件的才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网上开店就没有其他法律风险。通过网店的交易也是一种经营行为,在网上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如比较泛滥的假名牌)等行为,完全可能构成犯罪。
对于网络平台服务商而言,网络服务商就网店主的资质问题应当负有审查的义务,如果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类义务,给购买者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此,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