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日益普及,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网上开店、购物和消费。然而,网络消费也存在不少欺诈和不规范行为。据温州日报报道,昨日,温州市工商局特别公布了今年网上经营违法行为十大典型案例。
网络商业诋毁案
2月27日,市七星乳品设备厂在赛门国际商贸网发布:“让仿冒伪劣产品制造者×××无立足藏身之地……”等文字。实际上该文字中陈述的内容纯属凭空捏造。这一行为,构成利用互联网对竞争对手的企业形象进行诋毁的违法事实。龙湾工商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网络非法传销案
5月20日,苍南龙港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龙港安旗温州专卖店从事网络非法传销活动。5月25日下午,工商执法人员在掌握线索的基础上,对龙港银苑大厦一楼安旗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传销培训笔记、账本以及从事传销活动的电脑等。工商部门依法对蒋某、王某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9万元。
网上虚构企业名称案
当事人徐某经营的瑞安市银力电子厂为个体工商户,却于2004年12月份在互联网上发布了“瑞安市银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企业简介和产品介绍宣传等内容的网络广告,违反了《广告法》规定。2005年7月15日,瑞安市工商局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并处罚款6000元。
“鑫森”虚假广告案
3月13日,藤桥工商所依法查获市鑫森紧固件有限公司在网络上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于2005年5月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宣称:“本公司成立于1989年,厂房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等内容,与其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1万元。
“庆丰”虚假广告案
瑞安市庆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11月在互联网上宣称其已有上千条生产线在全国各地运转,并出口巴西、坦桑尼亚、俄罗斯等国家,同时被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命名为“名牌”产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有关手续。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更正,并处罚款5000元。
“青苹果”虚假认证案
市青苹果日用品有限公司,2005年销售额只有人民币139万元,没有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却于2006年3月开始至2006年7月在其网页上发布信息,称“年营业额:人民币500万元/年-700万元/年;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利用互联网对自己进行虚假宣传。瓯海工商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网上无照经营网络游戏装备案
2005年1月18日,苍南桥墩工商所在观美镇华阳村,查获王某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利用网络贩卖网络游戏装备。经初步了解,王某在2005年1月1日从灵溪购买电脑5台,雇佣他人玩网络游戏《传奇世界》,并以游戏金元宝通过网络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至被查获止,共获取非法利润400元。工商部门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5000元。
网上无照经营手机案
3月21日,龙湾工商分局状元工商所在日常网上监管中发现,龙湾区状元镇御史桥村有人在网上从事手机销售,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在其电脑上发现有从事网络经营销售手机的迹象。经查,该经营点系何某所经营,当事人尚未办理有关证照,上述行为已属无照经营。龙湾工商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
无照旅游经营活动案
杨某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于2005年1月至10月间,擅自通过“温州探险网”网站发布信息,从事“荒岛求生”、“野外拓展训练”等营利性的户外旅游经营活动,至被查获止,合计经营额102238元。鹿城工商分局责令杨某停止相关经营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康而达”虚假网络广告案
温州康而达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制作了一虚假网络广告,于2003年1月14日在网络上予以发布,并将温州康而达实业有限公司伪造成浙江康而达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3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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